一、起诉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提起对担保人的诉讼程序时,通常需备齐如下资料:一份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其中应清楚地表达出您的申诉主旨以及实际情况与法律依据;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的实证,例如借款合同、借据乃至其他凭证;证实担保责任关系成立的充足证据,如担保合同或于借条之上有担保人留名的印章等;您的身份证明文件;担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料。
提起诉讼的一般步骤包括将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资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起诉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内
关于保证人诉讼追索的时效限制问题,通常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主权债务履行期限截止后的这段时间内,假设债权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担保义务的履行,那么这将会导致担保人在法律上有可能失去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并且该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则将被视为无约定;反之,若在保证合同中有诸如“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偿还完毕”等类似表述,则将被视为约定不明。
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将被认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且期限为两年。
三、起诉担保人后,能否再起诉债务人
在向担保人提起诉讼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往往依然拥有向债务人为后续诉讼的权力。
主要原因在于,担保人所肩负的角色乃是一种补充性的责任人,当担保人无法满足全部债务清偿要求之时,债权人仍然依法享有直接向债务人讨要权益的权利。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进行此类诉讼的过程中,必须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清晰的认识与辨识。
在了解起